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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宜昌市人防工事维护管理站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1-07-27 06:26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2011宜昌市人防工事维护管理站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人防工事维护管理站管理水平,不断充实管理队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报名条件
宜昌市人防工事维护管理岗位1人。报名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身体健康,仪表端庄,无不良嗜好。
3、宜昌市城区户口。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受理应聘的。
(二)岗位条件
1、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热爱人防事业,熟悉计算机应用(报名时对计算机应用能力现场测试,测试合格者方能报名参加考试)等相关知识,具有在机关、事业单位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近两年重大时事政治、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内容。专业知识主要包括人防政策及法律法规、人防相关工程维护管理等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占40%,专业知识部分占6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评委组成按相关规定执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计分方式。采取权重计分法计算应聘人员的最后得分。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占50%。应聘人员的最后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人防办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对象不合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核对象不合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核结束后,由宜昌市人防办班子成员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结合如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进编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2011年8月1日至8月2日8:30-11:00,14:30-17:00在宜昌市人防办公室综合科(宜昌市绿萝路37号,四楼)报名。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宜昌人事信息网上下载)一式二份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
3、资格审查由宜昌市人防办负责,经资格审核合格后,交考试报名费100元(面试费另收取50元)。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0717-6082015;
报名监督电话:0717-6082007,6056365。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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