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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南省永顺县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简章

时间:2011-07-27 07:11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2011湖南省永顺县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人才队伍结构,促进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加快富民强县步伐,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和《中共永顺县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的规定》(永发[2009]30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研究决定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选拔20名高学历优秀人才安排到县(乡镇)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三)具有普通高校特别是全国“985工程”、“211工程”大学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在职毕业生不列入选拔范围);
(四)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25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25日后出生),对急需紧缺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符合选拔职(岗)位所需的相关要求;
(六)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开选拔进事业单位的身体条件参照此标准执行)。
二、选拔职(岗)位
见《湖南省永顺县2011年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职(岗)位一览表》(附件一)
三、选拔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3日至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职(岗)位。
现场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到湖南省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后发送至pengshuhui111@163.com,并在报名截止前拨打电话0743-5225630确认,领取准考证时再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报名登记表(贴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原件。《报名登记表》可到湖南省永顺县人民政府信息网(http://www.ysx.gov.cn)下载。
3、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县人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试
1、主要采取面试形式。分值为100分,按公开选拔实际招录职(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面试岗位只有1人参加的,成绩需达60分以上才能确定为体检对象。
2、面试由县人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命题,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专业知识运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岗)位适应程度,由县人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2011年8月15日。
(三)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县人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该选拔职(岗)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对象的考察,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该选拔职(岗)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审批
考察合格者即为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报名情况和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等结果进行公开公示,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湖南省永顺县纪委信访室:0743-5222200
湖南省永顺县委组织部干部组:0743-5235716
湖南省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43-5225630
五、管理及待遇
(一)公开选拔的高学历优秀人才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按有关程序办理正式进人手续。
(二)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后,在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按副主任科员进行管理;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的按副科级职员进行管理。在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服务期满3年(含试用期)以上,工作业绩突出,考核优秀的可明确为正科级;对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的可破格优先推荐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公开选拔的研究生在我县服务期间,除正常执行现行同类人员工资待遇外,由政府给予安家费1万元;5年服务期满(含试用期),由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未达到5年服务期的,不享受服务期满后的一次性奖励待遇。
(四)公开选拔的高学历优秀人才在试用期间,暂不办理正式进人手续,不确定选拔对象行政级别,工资按用人单位同类正式工作人员套改,其津补贴、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与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对待。
(五)用人单位要积极为公开选拔的高学历优秀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充分发挥高学历优秀人才作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积极为公开选拔的高学历优秀人才提供创业平台与优质服务。县组织人社部门对公开选拔的高学历优秀人才实行跟踪管理。
(六)县人民政府设立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主要用于公开选拔的高学历优秀人才的工资、福利和落实优惠政策所需经费和工作经费。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公开选拔计划,足额安排资金,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六、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及面试、体检等公开选拔工作安排将在湖南省永顺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公布,请密切关注。
七、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选拔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由于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八、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县人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3-5225630
湖南省永顺县人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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