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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东辽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时间:2011-05-16 00:09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根据东辽县检察院反贪、反渎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执法辅助人员,协助检察人员从事事务性工作,特发此公告。
    一、招聘名额
    招聘5名合同制执法辅助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男性青年,年龄在22—3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匀称,口齿清楚,身高1.70米以上,城镇户口,家住东辽县或辽源市区内;
    (五)受过国民专科以上教育,正式毕业;
    (六)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微机操作水平;
    (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治安处罚和党政或校纪处分。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东辽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东辽县白泉镇东辽大街)。
    (二)报名时间:2011年5月18日至5月22日(8:00时—16:00时)。报考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张、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现场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者填写的个人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四、招聘方式
    以公开考试的方式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设《行政职业能力》、《申论》二科。每科100分,总分为200分。5月27日,报名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本院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按40%:60%的比例进行综合计分,并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以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享有相应福利。
    本招聘简章由东辽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张同新
    咨询电话:13766006768
         13943777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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