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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吉林省柳河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实施方案

时间:2011-09-02 08:53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按照《吉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县政务中心、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公益性岗位共计12个,其中:县政务中心2个,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10个。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采取按岗报名、统一考试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没有前科劣迹;
(三)符合报考岗位的身份、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2011年柳河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设置表。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1年9月1日—9月3日。
(二)报名地点:柳河县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县法院对面)。
(三)报名时须携带的证件和材料,详见2011年柳河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设置表。
五、考试及相关事宜
报名参加县政务中心、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共12个招聘岗位考试的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合并计算为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1年9月6日地点:县委党校
面试时间:2011年9月9日地点:县委党校
六、考核、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以1:1的比例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如考生总成绩分数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考核人选确定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组成考核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考核工作。经考核通过的,最终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协议书。
七、管理及待遇
(一)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由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并与聘用人员签定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协议一年一签。
(二)聘用人员按照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助。聘用人员比照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即按个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给予补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从县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八、考试纪律
(一)招聘工作期间,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考试及其他通知的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凡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空缺岗位,顺延聘用同一岗位下一名人员。
(三)从事招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应回避而不回避的以及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柳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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