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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东青岛市市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简章

时间:2011-05-05 14:35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的规定和师资需求,2011年青岛市市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教师18人、小学教师28人、中学校医1人、幼儿教师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1、2011届青岛市市内四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含2010届青岛市市内四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待就业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2011届青岛市生源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0届青岛市生源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待就业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不受生源地限制;

3、2007年、2008年、2009年青岛市生源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4、全国范围内优秀在职教师;

5、中学校医范围条件见《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岗位

1、中学:

青岛第四中学、青岛第二十八中学、青岛大学市北附属中学、青岛第四十二中学、青岛第四十三中学、青岛第五十三中学

2、小学、幼儿园:

青岛台东六路小学、青岛师范学校附属小学、青岛上清路小学、青岛福州路小学、青岛上海路小学、青岛芙蓉山小学、青岛大名路小学、青岛东胜路小学、青岛无棣四路小学、青岛桦川路小学、青岛洮南路小学、青岛包头路小学、青岛山东路小学、青岛长阳路小学、青岛宁安路小学、青岛九水路学校、青岛市市北区第一教工幼儿园、青岛市市北区第二教工幼儿园、青岛市市北区第三教工幼儿园、青岛市市北区实验幼儿园、青岛市市北区第五教工幼儿园。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二)专业条件

师范类报考岗位须与所学专业相符,非师范类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必须具有师范类全日制本科教育经历方可报考(限于报考资格条件为师范类院校的岗位),可与其师范类本科所学专业对应报名。博士研究生应聘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5月1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4日以后出生)。在职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11年青岛市市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需求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

统一报名时间:2011年5月15日9:00—1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11年5月16日9:00—18日12:
00 16: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集中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1年5月26日至28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5月23日9:00—11:30,13:00—15:00到青岛市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青岛市市北区昌邑路2号)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其中属于减免考务费的,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书、英语水平证书、荣誉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2011届毕业生需提交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登记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师范类专业证明。2011年应届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在职教师须出具现单位或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

以上证件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11年5月16日9:00—18日

 



(三)其他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9年前招聘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9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应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学历证书、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或青岛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上述人员于2011年5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到青岛市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市北区昌邑路2号,电话:83650757)办理加分确认手续。

五、考试方法和程序

(一)统一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需求,招聘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B教育类,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及应用和综合知识等。应聘校医岗位人员参加C医疗卫生类临床医学笔试。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1年5月28日9:00—11:3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招聘教师岗位的,进入面试人选由高分到低分按1: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招聘校医岗位的,进入面试人选由高分到低分按1: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宜在

青岛市市北政务网(http://shibei.qingdao.gov.cn);

青岛市市北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sb.qdedu.net);

青岛教育人事信息网(http://www.qdedu.gov.cn/renshi)公示。

(二)面试

招聘教师岗位的面试采用说课和答辩方式,主要考察教师职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招聘校医岗位的面试采用答辩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面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集中封闭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通过:青岛市市北政务网(http://shibei.qingdao.gov.cn);

青岛市市北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sb.qdedu.net);

青岛教育人事信息网(http://www.qdedu.gov.cn/renshi)当天公布。面试考务费按每人70元收取。

总成绩评定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说课占40%、答辩占20%)比例加权计算应聘人员考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如均合格,则不对其他进入范围人员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时需提交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学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七、聘用

经过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或核减计划、加分人员情况、考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面试方案、体检考核和公示等事宜均在以下网站公布:

青岛市市北政务网(http://shibei.qingdao.gov.cn);

青岛市市北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sb.qdedu.net);

青岛教育人事信息网(http://www.qdedu.gov.cn/renshi)。

咨询电话:0532-83650757

监督举报电话:
0532-85801015

工作时间为每天9:00—11:30,13:30—17:00。




附:2011年青岛市市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需求表青岛市市北区教育体育局

青岛市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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