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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东青岛市市南区部分区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时间:2011-05-05 14:47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市南区2011年部分区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应聘人员应在35周岁(1975年5月14日以后出生)以下,新闻宣传、文化产业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宣传策划岗位应聘人员应在30周岁(1980年5月14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1年青岛市市南区部分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学生(不含2011年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

统一报名时间:2011年5月15日9:00—1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11年5月16日9:00—18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11年5月16日9:00—18日16: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集中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1年5月26日至28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5月21日9:00—11:30,13:00—15:00到青岛市市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泉州路21号)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其中属于减免考务费的,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2011年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以及学校出具的专业、学历、学位证明。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专业测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面试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事宜在青岛市南人才网(http://www.qdrc.com)发布。

(三)其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市南区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5月21日9:00—11:30,13:30—15:00到青岛市市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泉州路21号(逾期不再受理)办理加分确认手续。

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和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或我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被委托人要出具身份证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统一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笔试科目为A综合类、D为其他专业类(财会类)。综合类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其他专业类为财会类试卷,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1年5月28日9:00—11:3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青岛市南人才网(http://www.qdrc.com)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外经贸、旅游管理、审计实务岗位需进行专业测试。测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主要测试从事岗位必须的专业能力和技能。面试(专业测试)不指定教材。

 



面试考务费70元/人。

(三)成绩核算

笔试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其他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加权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按笔试、面试、测试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人员名单网上公示。

四、体检和考核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如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如均合格,则不对其他进入范围人员组织体检、考核。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和考核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和考核采取统一组织的方式。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区研究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有关说明

(一)招聘简章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dpb.gov.cn)、青岛市南人才网(http://www.qdrc.com)发布。取消或核减计划、加分人员情况、资格审查、面试安排、成绩公示等招聘信息在青岛市南人才网公布。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2-8866296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监督电话:0532-85830507


附件:2011年度市南区部分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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