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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东胶州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时间:2011-05-05 14:48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四、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不按要求参加考试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一)统一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笔试科目为A综合类和D其他专业类。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其他专业类分计算机和财会两类试卷,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1年5月28日9:00—11:3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人数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网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质、专业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当场向考生公布。

 


2、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必须于面试前一天8:30—11:30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胶州市人才市场(胶州市北京路2号,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裙楼五楼)进行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资格审查和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在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成绩核算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未达到面试比例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五、体检考核
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该岗位体检、考核范围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有关规定,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六、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聘用前应届毕业生必须取得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它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由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胶州市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过程中每个阶段的成绩及相关信息均通过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后若发现考生隐瞒病史,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或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
(四)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相关网址及联系、监督电话。
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z12333.gov.cn
联系电话:0532-82288273、
0532-82288275
监督电话:
0532-82288031
附件:《2011年胶州市部分事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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