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收集2011年最新的招聘信息

山东职业学院招聘中、高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时间:2011-05-18 11:35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山东职业学院(前身为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山东省教育厅,是省内唯一具有 铁路行业背景和特色的高职学院,是全国百所骨干高职院校之一。学院新校区位于山东省济南市东部,毗邻济南高新产业区和工业基地,占地面积1242亩,校舍 面积36.68万平方米。建校至今60年,学院具备先进的办学理念、鲜明的办学特色、雄厚的师资队伍、高超的办学水平和优良的社会声誉。现有10个教学系 部,40余个招生专业,在校生1.2万余人。
  为谋学院更好更快发展,按照《关于201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22号)文件规定,经上级部门批准,根据学院岗位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高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者应符合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规;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品行端正;
  2、具有扎实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功底,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
  3、确保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4、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1966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5、身心健康。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分别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山东职业学院校园网上发布。
  2、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携带报名材料,直接到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查。
  中级(除教师1、教师2、教师3、教师4、教师5岗位)岗位报名信息有效时间自学校招聘方案公布之日起至6月1日止,学院集中于5月26-6月1日进行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查, 6月3日笔试,6月中下旬面试;
   高级岗位和教师1、教师2、教师3、教师4、教师5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自学校招聘方案公布之日起至6月14日止,6月中下旬面试。外地应聘者可先将个人简历发至报名联系邮箱,电子邮件的主题词格式为“姓名,学历、学位,应聘的专业岗位”,学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给予回复。对于通过初审的再 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须携带材料包括:在职人员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职务 资格证书,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曾任职的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含所在院系盖章的成绩单,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另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材料),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还应提交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上述材料,须原件及复印件各一 套,同时提交《山东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两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通过资格审查的,发给笔试通知书或面试通知书。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该应聘人员的资格。
  4、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在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中级(除教师1、教师2、教师3、教师4、教师5岗位)岗位的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高级岗位和教师1、教师2、教师3、教师4、教师5岗位的招聘,根据省人社厅的有关规定,采取简化工作程序,直接进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应聘中级(除教师1、教师2、教师3、教师4、教师5岗位)岗位人员须参加笔试。主要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和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地点在笔试通知书中注明。
  (2)面试
  学院组织专家考核组,根据岗位采用试讲、答辩、实际操作等不同方式,测评应聘者与应聘职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等基本情况。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
  应聘高级岗位和教师1、教师2、教师3、教师4、教师5岗位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高级岗位以及面向博士招聘的中级岗位和其他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时,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 消招聘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面试通知书中注明。
  5、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
  考核采取外调、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经历经验、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对考核合格人员,安排在省级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6、确定聘用名单、公示
  学院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7、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社厅备案,核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聘用。
  

 
  联系方式:山东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学院办公楼319室)
 

  网址:http://web2.sdp.edu.cn/rsc/
  联系人:牟老师、侯老师。 电话:0531—66772215。
  报名联系邮箱:tzy_renshi@163.com。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邮编:250104。
  
  附件1:山东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山东省教育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