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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烟台市芝罘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卫生类事业单位)简

时间:2011-05-23 09:40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烟台市芝罘区201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名、卫生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事业单位派遣人员7名(招聘岗位和具体标准详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填报的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与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11年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招聘条件且为在职人员的,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1年7月底前毕业。
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和烟台市生源参加山东省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招聘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或定向招聘政策。除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报考定向考录职位。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7年至2011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按照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程序进行。
报名网址及考务信息查询网址:http://www.zfrs.gov.cn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报名时间:2011年5月23日8:00至5月26日17:00;
审核时间:2011年5月23日10:00至5月26日18:00;
缴费时间:2011年5月23日10:00至5月27日8:00;
查询时间:2011年5月23日10:00至5月29日8: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1年5月27日17:00-5月29日8:00。
现场审核加分、定向岗位条件时间:2011年5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现场审核加分、定向岗位条件地点:烟台人才市场芝罘分市场(烟台市芝罘区华茂街30号)
具体程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3.5×2.3CM、小于20K),上传的照片保证清晰可辨。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2、网上初审审核机关在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初审。对因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5月26日下午18时前向招聘主管部门指定的联系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向招聘主管部门反映的,视为同意。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5月23日10:00-5月27日8:00登录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frs.gov.cn)进行网上缴费(中国工商银行网银),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80元。缴费成功后,立即下载打印《烟台市芝罘区2011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如不按要求打印,后果自负),并于5月27日17:00-5月29日8:00期间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按准考证说明查询考试地点。
报考定向岗位人员需在现场审核报考条件通过后,办理现场缴费手续。
4、农村特困家庭毕业生、城市低保人员免收考务费,上述人员请于5月26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烟台人才市场芝罘区分市场(华茂街30号)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
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特别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发放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5、对部分人员采取笔试加分办法
1)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笔试成绩加5分;
2)省级优秀毕业生笔试成绩加3分;
3)正式党员(在校期间)笔试成绩加2分,预备党员(在校期间)笔试成绩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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