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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时间:2011-06-20 08:17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成立由组织人事干部、纪检监察干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组织,具体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招聘岗位所需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可于6月30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报考人员和考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规定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个别岗位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在济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网上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对面试人选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网上公示。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按招聘有关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科学历报考人员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及《2011年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面试(专业测试)或笔试准考证。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介绍信;留学归国人员 应聘的还要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内容为业务能力和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考场内设社会监督席,派驻社会监督员在面试现场对面试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每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 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 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在考核体检时,对因弃权和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名单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公布。
    五、考核体检
    体检考核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对因弃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 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给予其5年内不得参加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处理。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二)考核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核小组必须广泛听取意 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六、签订聘用合同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上公示7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由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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