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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东省栖霞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时间:2011-07-01 11:53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栖霞市2011年部分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山东省内生源2009年以来尚未就业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均须取得学位,应届毕业生须于2011年7月底前毕业);
5)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的单位或岗位。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从其规定。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按照有关规定,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统一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三年内(指2007、2008、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可参加报考,且笔试总成绩加10分。栖霞市驻军的军官家属,符合随军条件且按规定批准随军的,可参加应聘考试,且笔试总成绩加1分。同时具有两项加分项目的考生,按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重复加分。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7月5日-7月7日
报名地点: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行政中心810室)。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本人持《栖霞市2011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栖霞政府网站下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和相关材料现场报名。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户口证明、院校教务处出具的学历和专业证明信、在校所有学科的学习成绩单(加盖院校教务部门公章)、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单位需求专业相一致(专业可参考《山东省烟台市2011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试行)》)。
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按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须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现场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军官随军家属在报名时一并办理加分审核手续。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须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军官家属办理加分审核手续时,须提供军官所在的驻栖霞市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信和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随军报告表(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栖霞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准予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加分审核手续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报名时一并进行身体目测和初检。身体目测和初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人员按计划每人只能填报一个职位,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部分紧缺专业经市考选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报考比例。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招聘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作弊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安排在2011年7月16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符合条件的考生先进行笔试(笔试为一科),笔试内容为时政方针、法律及综合写作,笔试总成绩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员确定进入面试范围),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登录http://www.sdqixia.gov.cn查询)。进入面试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试题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命制,实行百分制。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考职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栖霞市政府网站(http://www.sdqixia.gov.cn)上予以公布。
报考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考生须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素质测评未达标的,取消体检和考察政审资格。
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测评时间、测评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不含报考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人员)确定后,聘用主管机关根据计划聘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如用人部门同一个聘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由聘用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体检费用由聘用单位负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私自改动体检结果,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除特殊情况经聘用主管机关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考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报考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各职位的考核工作按招录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对因弃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从该职位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五、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由聘用主管机关按规定进行网上(http://www.sdqixia.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栖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栖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市人社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社局发放《栖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栖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到市人社局录用调配科810室办理派遣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六、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中共栖霞市委组织部和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栖霞市201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咨询电话:0535-5210043
监督电话:0535-5212981
中共栖霞市委组织部
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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