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体检在招聘领导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核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情况进行认真考核,形成考察材料,提出结论性意见。 (七)、公示 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管理权限由市人事局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有关手续。 (八)、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在离柳焦煤集团公司井下实习。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市场实行人事代理或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聘用人员,不实行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直接确定岗位及薪级工资。 本方案由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8221917 联系人:苏建琴联系电话:15835811819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