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昆明市财经商贸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国家级重点中等中专,隶属于昆明市商务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学校位于美丽春城昆明的大观楼河畔和西华公园之间,占地面积120亩,在校生4500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工201人,其中高级职称66人、中级职称61人,60%的教师为“双师型”教师,专任教师100%达到大学本科学历,26位教师已经取得或正在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学校教学设施、设备完善,各类专门化模拟实习实训示教室26个,学生用机800余台,所有教室均配置多媒体电教系统,学校图书馆藏书近19万册。学校开设有10多个专业,其中市场营销、财务会计、电子商务、计算机网络4个专业被云南省教育厅评定为省级骨干专业。金融保险、计算机应用2个专业被昆明市教育局评定为市级骨干专业。毕业生就业率达97%以上,在云南省享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08年7月经云南省教育厅批准,由昆明市委、市政府正式授牌昆明商贸职业学院(筹)。
二、招聘对象和数量:
根据工作需要和事业单位批准使用的编制空岗数额,拟招聘国民教育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3名、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6名、社招硕士研究生1人(年龄35周岁以下)、社招专科以上学历人员1人(年龄30周岁以下)。
三、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专业、条件
注:报考会计专业考生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者不占面试比例带笔试成绩直接进入面试。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具有创新、开拓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对口;
5、社招硕士研究生年龄限制在35周岁以下,社招专科以上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7、具备拟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四、招聘,方式方法
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采取统一考试(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笔试和面试由昆明市财经商贸学校组织,昆明市人事局、主管局昆明市商务局有关部门监督与指导。
五、报名办法
由上级主管部门昆明市商务局通过昆明信息港(http://www.kunming.cn/),中国昆明政务网(www.km.gov.cn),昆明人事网(www.kmrs.gov.cn),昆明人才网(www.100job.cn),《昆明日报》等媒体上发布招聘详细信息。
(一)报名时间:2009年6月1日—5日(五个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昆明市财经商贸学校学生综合服务中心
(昆明市新闻路底五家堆25号)
联系电话:41419454147972联系人:尹老师、丁老师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办法: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的方式,资格初审合格者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终审后,提前七天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四)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专业岗位。
(五)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在通知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到学校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六、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
(一)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专业);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09年应届毕业生凭就业推荐表)、就业登记证、英语等级证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自荐材料等。
(三)报考人员可在网上下载《昆明市财经商贸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并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时同资料同时提交。
七、考试内容及方法:
(一)笔试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含1:3)比例才能开考,未到达1:3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通知
方式:采用单人单座闭卷方式,时间为120分钟。
(二)面试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内容: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教学能力、仪表仪态等,包括指定内容课堂试讲和考官面试两部分。计算机专业同时考核从事相关专业的实际动手能力以及计算机操作运用能力。
方式:主要采取说课和技能操作方式。
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每个岗位原则上按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面试。报考会计专业考生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者不占面试比例带笔试成绩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为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每个专业岗位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进行公布。
八、考核
由招聘单位的人事主管部门组织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及工作成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进行应聘资格审查。考核人数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与计划招聘数进行等额考核。
九、体检
考生经考核合格,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不符合用人单位健康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
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取消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由达到合格分数线上的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纪律要求
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工作人员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商务局人事教育处:3123289
昆明市财经商贸学校纪委:6332288
十二、其他事项
考试成绩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及昆明信息港、昆明人事网上公布。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向报考单位申请查分。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执行。
附件:《昆明市财经商贸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昆明市财经商贸学校
2009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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