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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2011年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告

时间:2011-07-05 07:24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2011年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告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交通运输厅部分事业单位将在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2011年厅属事业单位拟从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专业技术人员中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47人(招聘岗位详见附表),其中:
云南交通技师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4人;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人;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造价管理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人;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汽车技术测试中心站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人;
云南省交通中心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人;
云南省交通休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人;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人。
三、招聘范围
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部分岗位面向社会招聘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97号)要求;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5)年龄为35周岁以下;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3、应聘人员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由省交通运输厅和用人单位采取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招聘工作由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领导小组统一负责。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7月11日—7月13日。
报名方法:登录云南省人才网(http://www.ynhr.com)事业单位招聘专栏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保证真实有效;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于7月14日—7月17日通过网络交费,报名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有关文件标准执行,为100元/人;
4)准考证由报名人员本人于7月18日-20日在网上下载打印。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
1.笔试:由省交通运输厅委托省人才市场组织。按照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3:1以上的比例组织考试,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及岗位。笔试按照百分制评分,笔试成绩按照考分从高到低顺序,以考生数与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教学岗位面试增加试讲)。面试按照百分制评分。
(三)考核
面试考生按照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按计划招聘数进行等额考核。
(四)体检
1.体检标准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97号)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4.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公示
确定的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后,在“云南交通信息网”(网址:www.ynjtt.com)及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报考岗位、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凭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的聘用通知,由用人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2、2011年全日制普通大专院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及本人的学籍档案。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证明。
拟聘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1-5305693    传真: 0871-5305714
监督电话:0871-5305645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0871-5926687
云南交通技师学院:0871-8672617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0871-3927566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造价管理局:0871-5338266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汽车技术测试中心站:0871-8182298
云南省交通中心医院:0871-3306657
云南省交通休养院:0871-858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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