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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是经省政府同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5年7月20日挂牌成立,由沈阳、大连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和2家农村合作银行、75家县级联社共同自愿入股组建,是省政府领导的唯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合作制金融机构。
省联社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力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为宗旨;紧紧围绕“服务股东、服务客户、服务县域经济、服务全民创业”的市场定位,秉承“同生共赢”的发展理念,积极拓展服务空间,努力防范各类金融风险,建设成为内控严密、管理规范、资产优良的农村金融机构,最终实现省政府制定的建成辽宁省农村合作银行的目标。
全省农村信用社目前从业人员近3万人,截至2008年末资产总额2254.5亿元,存款余额1448.9亿元,贷款余额1008.4亿元,营业网点2511个,分布在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盘锦和葫芦岛14个市、77个县(市、区)、1200多个乡镇,占全省银行业营业网点总数的三分之一,是全省营业网点最多的金融机构。
省联社以大力发展小额信用贷款为主的金融系列产品为主导,努力实现地方经济与地方金融良性互动;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为稳健经营提供保障。目前,市场份额不断增大,经营水平迅速提高,支农服务功能明显增强。2008年末,农业贷款余额766.3亿元,居全省各家金融机构首位,已成为地方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地方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储蓄存款;农户、个体经济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及企事业单位的存款、贷款及结算;代理发行、兑付国库券业务和其他资金收、付业务;银行卡业务;经人民银行和监管部门批准的其它业务。
为改善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员工的文化结构,进一步提高员工素质,现面向社会诚邀热爱农村信合事业、勇于接受挑战、开拓创新的往、应届大学毕业生加盟,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坚持择优录用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坚持向地处农村的基层信用社倾斜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指标
全省基层农村信用社招聘柜员1000人。详细招聘信息在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公布,并在各市报名处张贴。
三、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 地处农村的基层信用社招聘710名;
2. 地处城内的基层信用社招聘145名;
3. 地处城郊的基层信用社招聘145名。
(二)招聘的资格条件
1.地处农村的基层农村信用社,公开招聘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往、应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户籍和居住地与报考的基层农村信用社同在一地(含就近乡镇)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往、应届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2.地处县城内及城郊的基层农村信用社,公开招聘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往、应届大学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3.以上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为经济(类)、管理(类)、计算机(类)、法律(类)专业,研究生不限专业;
4.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限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男性为主,其中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29周岁(限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原则上男身高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6.应聘人员被录用后,食、宿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