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
30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指哪家银行或机构,它的职责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它的职责是:(1)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2)依法制定和执行贷币政策;(3)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4)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5)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6)监督管理黄金市场;(7)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8)经理国库;(9)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10)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11)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12)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1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302、我国的货币政策目标是什么?
我国的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303、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应由哪个部门负责处理,如何处理?
应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处理。对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30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什么?它的单位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人民币单位为元,人民币辅币单位为角、分。
305、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哪些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进行检查监督:(1)执行有关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的行为;(2)与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有关的行为;(3)执行有关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的行为;(4)执行有关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5)执行有关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6)执行有关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7)代理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行为;(8)执行有关清算管理规定的行为;(9)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