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存款人死亡后,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的,经当地公证机关证明,按财政部门规定,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归其街道办事处所有×
602、存款人死亡后,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的,经当地公证机关证明,按财政部门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群众团体的职工存款,上缴国库收归国有√
603、信用社协助有权机关办理查询、冻结、扣划手续完毕后可根据业务需要通知存款单位或个人。√
604、信用社在中国人民银行所存准备金和备付金,司法机关可以依法冻结、扣划。×
605、作出查询、冻结、扣划决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与协助执行的信用社不在同一辖区的,受辖区限制不能直接到协助执行的信用社办理,应移交当地机关代为办理。。×
606、教育储蓄起存金额为50元,本金合计最高限额为3万元。×
607、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部门要求查询、冻结、扣划存款时,必须向信用社出具由县级或县级以上相关部门的正式通知,并提供存款人的有关线索。√
608、单位银行存款帐户按审批权限分为基本、一般、临时、专用帐户。 (×)
609、临时存款帐户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610、原子印章不能作为预留信用社签章。 ( √)
611、新印鉴在更换的次日起方可使用。 ( √)
612、定期存款实行帐户管理,存款时单位须提交开户申请书,营业执照正本等,并预留印鉴。 ( √)
613、单位定期存款在质押期间,存款社可以受理存款人提出的证实书挂失申请。 (×)
614、不在信用社开立结算帐户的企事业单位,也可以申请办理协定存款。 (×)
615、协定存款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如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即视为自动延期。 ( √)
616、保证金是信用社在办理票据承兑等业务时,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协议保证金额及约定期限,向客户收取或客户存入本金,到期支取本息的一种存款。 ( √)
617、保证金支取时,利息从利息支出科目汇票保证金利息支出帐户支付。 ( √)
618、保证金业务不得出具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或定期存款存单。 ( √)
619、本人因故不能去信用社办理存款时,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代理他人在信用社开立存款帐户或在原帐户续存第一笔款时,应同时出具原存款人和代理人的法定身份证件,以后在该帐户在此存取款时,不用持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 √)
620、办理个人业务新开户,储户代理存取款及跨柜员转帐业务也实行免填单服务。 (×)
621、对一日一次性超过20万元(含)以上的储蓄支付或一日数次累计超过20万元 (含)以上的支付,信用社要逐笔登记,并最迟于次日向当地人民银行备案。 (×)
622、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折为记名式、可挂失、可质押、设置个人密码可在本市内联网网点通存。 (×)
623、储户找到已经挂失的存单(折),挂失申请人要求解除挂失,应持挂失申请书和原挂失证件申请撤销挂失。储户用函电方式或委托他人要求撤销挂失申请的,不予受理。 ( √)
624、信用社的个人银行结算帐户通常在银行卡、个人结算存款科目中核算。( √)
625、申领信通卡起存金额:单位卡、理财卡为5000元,个人卡无起存金额。 (×)
626、单位卡可办理10万元(含)以下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 (×)
627、ATM机提取现金的限制为:但此提款最高限额为5000元,每日题款次数不超过3次,每日提款金额累计不超过5000元。 (×)
628、个人结算存款帐户是指存款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需要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的存款帐户。 (√)
629、信通卡主附卡可分别使用不同的密码,其各自的消费密码、自动柜员机取款密码及柜台取款密码为同一密码。 (√)
630、有权机关要求对已冻结的存款再行冻结的,信用社可以继续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