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试。根据报名情况,由招聘单位初步筛选,原则上按不低于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考试以市为单位设考点,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分值各占考试总分的50%。专业知识分为财金类(包括金融、财会、审计、经济管理及相近专业)、法学类、计算机科学类、文秘类4个类别。
考试时间初步确定为2008年1月20日,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体检。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通过面试等方式,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4、考核。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向社会及有关高等院校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5、录用。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