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企业贷款管理坚持“(加强管理)、(分级授权)、落实责任、强化内控、防范风险”的指导思想。
11、贷款抵押物必须在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土地在(土管部门)登记;房屋在(房产部门)登记;机器设备抵押物在(工商部门)登记。
12、贷款额度根据抵押物作价,按以下抵押率确定:①以不动产做抵押的,不得超过抵押物作价的(70%);②以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的,抵押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期限一半;土地以划拨占有的,不得超过基准地价的(30%);土地以出让或转让形式占有的不得超过基准地价的(60%)
13、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1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15、自营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不得超过(10年),超过(10年)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票据贴现的贴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贴现期限为从贴现之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