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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农村合作银行-山西省河津市农村信用联社招聘考试金融会计专(24)

发布时间:2010-04-12 00:52  来源:农村信用社试题 查看: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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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贷款人的工作人员对单位或者个人强令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未予拒绝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答案:(对)

22、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答案:(对)

23、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答案:(对)

24、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答案:(对)

25、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答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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