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农村信用社试题 > 河津农村合作银行-山西省河津市农村信用联社招聘考试金融会计专(45)

河津农村合作银行-山西省河津市农村信用联社招聘考试金融会计专(45)

发布时间:2010-04-12 00:52  来源:农村信用社试题 查看:打印  关闭
银行招聘网(www.yinhangzhaopin.com)温馨提示:凡告知“加qq联系、无需任何条件、工作地点不限”,收取服装费、押金、报名费等各种费用的信息均有欺诈嫌疑,请保持警惕。

借款人的权利有哪些?
答案:一、可以自主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申请贷款并依条件取得贷款;
  二、有权按合同约定提取和使用全部贷款;
  三、有权拒绝借款合同以外的附加条件;
  四、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和中国人民银行反映、举报有关情况;
  五、在征得贷款人同意后,有权向第三人转让债务。

借款人的义务有哪些?
答案:一、应当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应当向贷款人如实提供所有开户行、帐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配合

贷款人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二、应当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三、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四、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清偿贷款本息;
  五、将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六、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贷款人,同时采取保全措施。

                                              

分享到:

热评话题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