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责任人开除处分。( )。
A、开假存单、假收款、假收贷收息凭证、假汇划结算单证,或出具虚假资信证明、资金证明、存款证明、保函等对外证明性、说明性文件的
B、侵占、挪用结算资金、专门款项、金银占款、有价单证及其它资金的
C、挤占、挪用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保证函项下的保证金的
D、办理存款、贷款等业务不在会计账务中反映的
35、对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下列哪些行为属于违规行为( )。
A、重要空白凭证不按种类设簿登记、销号、专人保管
B、不按规定办理重要空白凭证领用手续,没有做到班清日结
C、作废的重要空白凭证随手扔掉
D、重要空白凭证按规定序时逐份销号
36、《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责任人开除处分( )。
A、盗窃、挪用库款的
B、在办理现金出纳业务时抽张的
C、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假币换取真币的
D、擅自动用库款垫付其他款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