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接收抵债资产必须同时具备的四个条件是什么?
答案:(一)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法以货币资金清偿贷款本息,不实施以资抵债,将使基层信用社债权遭受更大损失;
(二)借款人、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质物暂时无法变现;
(三)取得的抵债资产必须具有一定的价值和使用价值,能够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变现或转让;
(四)抵债资产接收价格的确定原则上须经有权部门评估、必须坚持公平合理、市场公允、价值相符的原则。
58.实施以物抵债前,应做好哪些工作?
答案:
(一)全面分析企业财务状况及债权形成风险的原因,并进行相关责任认定。
(二)对企业资产的现状进行详细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债权市场现值进行测算。
(三)整理债权的权属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如有关权属资料缺失,应及时进行补救,同时说明缺失原因并进行责任认定。
(四)对抵债资产进行实地调查,并到有关主管部门核实,了解资产的产权及实物状况,包括资产是否存在产权上的瑕疵,是否设定了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是否拖欠工程款、税款、土地出让金及其他费用,是否涉及其他法律纠纷,是否被司法机关查封、冻结,是否属限制、禁止流通物等情况。
59.以物抵债的方式有哪两种?
答案:协议抵债和法院、仲裁机构裁决抵债
60.请简述协议抵债的含义。
答案:经基层信用社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协商同意,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以其拥有所有权或处置权的资产作价,偿还基层信用社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