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信用社会计凭证应按什么顺序装订?
答:先表内后表外,以统一会计科目顺序为准;表内科目按现收、现付、转借、转贷顺序排列;表外科目按收入、付出顺序排列;科目日结单订在各科目凭证的前面,销号单附凭证最后。
11、信用社会计主管办理交接时,交接清单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答:一是交接日总账各科目余额表;二是会计档案移交表;三是移交清单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部门保管的印章、密押(机)、规章制度、档案文件、资料及应移交的其他物件等;四是交接工作书面说明
12、抵债资产价值确认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借贷双方协商议定;二是借贷双方共同认可的权威部门评估确认;三是法院裁决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