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 什么叫重要空白凭证 ? 重要空白凭证的领用保管有哪些规定 ?
答:重要空白凭证是指由信用社或单位填写金额并经签章后即具有支取款项效力的空白凭证,如支票、汇票、存单、存折、贷款收回凭证、报单等,是信用社凭以办理收付款项的重要书面依据。
重要空白凭领用时应填写领用单,将领发的数量、起讫号码等逐项登记重要空白凭证领用登记簿。柜面使用时应当时逐份销号。重要空白凭证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 , 作当日有关科目传票的附件。作废凭证的号码应在有关登记簿上注明备查。
重要空白凭证保管时要设立凭证专用库房,实行双人管理,帐实分清管并采取必须的防火、防盗、灭虫、灭鼠等措施,保证凭证的安全和设施的可*。严禁将空白凭证移作他用 ; 属于信用社签发的重要空白凭证 , 严禁由客户签发 ; 不准在重要空白凭证上预先盖好印章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