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业务经办人员对帐外经营行为不抵制、不报告的,给予:
□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 □行政记过以上处分 □行政开除处分
35、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对参与决策的机构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一律给予:
□行政开除处分 □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
□行政撤职以上处分
36、金融机构违反规定开立明知无贸易背景的信用证或违反规定出具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的,其主要领导成员明知违法违规情况,但不予制止的,给予行政:
□记过以上处分 □记大过以上处分 □撤职以上处分
37、信用社对企业贷款放松管理、失察,造成企业套取贷款买卖股票、期货的,对其主要负责人给予
□行政警告处分 □行政记大过处分
□行政警告直到记大过处分
38、金融机构明知是单位公款仍以个人名义开立储蓄帐户办理存款的,对其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员给予:
□行政记过以上处分 □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
□行政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