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帐、表、凭证上书写文字及金额,一般应占全格的 二分之一,因漏记使帐页发生空格时,应在空格的摘要栏内用红字注明“ 空格 ”字样。
62、帐簿上的一切记载,不得 涂改、 挖补、刀刮、皮擦 和用 药水 销蚀。
63、表外科目采用 单式 记载,发生记 借方,销减记 贷方 ,余额在 借方 。
64、会计核算必须经过复核,实行 钱帐 分管,核算质量要达到帐帐、帐款、帐据、帐实、帐表、内外帐务六相符。
65、在处理业务和帐务时,现金收入先 收款、后 记帐;现金付出先 记帐、后 付款。
66、密押、印章、凭证、帐表的管理,根据保密制度,指定专人保管、使用,密押、联行专用章和业务公章、联行印押必须 分管,并建立交接登记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