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贷款人可以根据贷款条件和贷款程序自主审查和决定贷款,并享有以下权利:(1)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2)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3)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4)依合同约定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5)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规定义务的,有权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6)在贷款将受到或已受到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贷款人承担以下义务:(1)应当公布所经营的贷款的种类、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2)应当公开贷款审查的资信内容和发放贷款的条件。(3)应当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及时答复贷与不贷。短期贷款答复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中期、长期贷款答复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4)应当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对依法查询者除外。
40、《巴塞尔协议》及目的
《巴塞尔协议》是国际清算银行巴塞尔银行业务条例和监管委员会,即“巴塞尔委员会”(亦称“库克委员会”)于1988年7月15日在瑞士巴塞尔通过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的简称。1988年7月,委员会就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衡量和标准问题达成协议,主要对信贷风险的评估和控制以及资本充足率确定了统一的标准和计算方法,这就是著名的《巴塞尔协议》。《巴塞尔协议》的目的是:(1)通过制定银行的资本与资产间的比例,制定出计算方法和标准,以达到加强国际银行体系健康发展和稳定的目的;(2)制定统一的标准,以消除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各国之间的不平等竞争。
41、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中的一种管理方法,是指对资产和负债之间的组合进行科学的及时的协调,通过建立各类比例指标体系以约束资金营运的管理方式。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指标体系一般分为三类,即流动性指标、安全性指标和盈利性指标。
42、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的基本原理包括哪些?
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的基本原理包括:(1)规模对称原理;(2)结构对称原理;(3)偿还对称原理(也称速度对称原理);(4)目标对称原理(也称目标互补原理)。
43、农村信用社资产风险中权数为零、10%、50%和100%的资产
(1)风险权数为零的资产有:现金、业务周转金、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缴存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存放中央银行特种存款、存放农业银行款项、存放农业银行约期存款、存放联社款项、委托及代理资产业务、长期投资。(2)风险权数为10%的资产有:存放其他同业款项、调出调剂资金、拆放银行业。(3)风险权数为50%的资产有:拆放金融性公司、抵押农业贷款、抵押乡镇企业贷款、抵押其他贷款、贴现。(4)风险权数为100%的资产有:除抵押农户贷款抵押农业经济组织贷款、抵押农村工商业贷款、抵押其他贷款、质押农户贷款、质押农业经济组织贷款、质押农村工商业贷款、质押其他贷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贷款和待处理抵贷资产、应收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