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时,应如何处理?
答: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各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应当作为一个主体申报债权,预先行使追偿权。
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62、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能约定的是什么?
答: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末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63、抵押期间,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是否有效?
答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64、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如何清偿?
答: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1)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第(1)项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65、质押合同自何时生效?
答: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