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会计人员的职责有哪几条?
答:会计的职责主要有四条:
(1)遵守国家法律,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信用社会计基本制度。
(2)依据会计基本制度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3)遵循经济核算原则,加强财务管理,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4)讲究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文明服务,秉公守法,廉洁奉公。
13、什么是表外科目?
答:表外科目是用以反映未涉及资金的实际增减变化,而又承担一定经济责任的重要会计事项,不列入资产负债表的平衡关系中的科目。
14、信用社会计凭证的基本要素是什么?
答:(1)年、月、日(以特定凭证代替记帐凭证时,必须注明记帐日期);
(2)收付款单位(人)的户名和帐号;
(3)收付款单位(人)开户行(社)的名称和社(行)号;
(4)人民币符号和大小写金额;
(5)款项来源、用途、摘要和附件张数;
(6)会计分录和凭证编号;
(7)按规定预留的客户印鉴或客户支付密码;
(8)信用社及有关人员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