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简答
1、什么是储蓄?
答:储蓄是指个人将属于其所有的人民币或者外币存入储蓄机构,储蓄机构开具存折或者存单作为凭证,个人凭存折或者存单可以支取存款本
金和利息,储蓄机构依照规定支付存款本金利息的活动。
2、储蓄机构可以办理下列哪些人民币储蓄业务?
答:活期储蓄存款、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款、定活两便储蓄存款、
华侨(人民币)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开办的其他种类的储蓄存款。
3、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时,怎样计付利息?
答:末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
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4、储户遗失存单、存折或者预留印鉴的印章的,如何办理挂失手续?
答:储户遗失存单、存折或者预留印鉴的印章的,必须立即持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供储户的姓名、开户时间、储蓄种类、金额、账号及住址等
有关情况,向其开户的储蓄机构书面申请挂失。在特殊情况下,储户可以用口头或者函电形式申请挂失,但必须在五天内补办书面申请挂失手
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