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
答: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的,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
产不能被执行,保证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78、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
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79、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责任应当如何承担?
答: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
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80、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条款进行变更,对保证责任应当如何认定?
答: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
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
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未实际履行的,保证
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