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本位制为信用货币制度取代,从其自身的缺陷来讲,有其必然性:
第一,黄金的藏量和产量的有限性与商品生产和交换扩大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是金本位制崩溃的根本原因。货币流通规律要求在货币流通速度一定的条
件下,货币供应量要与社会商品价值总额相适应。然而黄金的产量与存量有限,远远跟不上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飞速发展。尽管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这个矛盾、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它。
第二,金本位制下的货币价值稳定只是相对的。黄金本身的价值受黄金的劳动生产率变化的影响,而且黄金的相对价值还要受黄金供求状况的影响。这使金本位制下的币值稳定与物价稳定都是相对的。
第三,在金本位制度下,黄金可以在国际间自由流动,使各国经济紧密相联,因而不利于各国实行独立的经济政策。
同时,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能够取代金本位制,也是有其自身的深刻原因的:
第一,在金属货币流通的情况下,由于种种原因,铸币的名义价值会与实际价值相背离,而这并不影响它执行货币职能,于是产生了以不足值的价值符号取代金属货币来执行货币职能的可能性。
第二,信用货币可以执行货币的各种职能。
由以上可以看出,金本位制的三种主要形式的更替,以及金本位制最终为信用货币制度所代替,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