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聘用及待遇
面试通过,体检、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为合同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研究生1000元/月,本科生800元/月、专科生600元/月。试用合格后,工资待遇执行省联社有关规定。
九、本简章由省联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各市公开招聘办公电话一览表》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二OO七年五月十三日
各地公开招聘办公室电话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