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请贷款延期有什么规定?
答:(1)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应当提前1个月向信用社申请贷款延期,申请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延期还应当由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出具书面证明。是否延期由贷款人决定。(2)短期贷款延期不得超过原贷期限;中长期贷款延期不得超过原贷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延期不得超过3年。对贷款延期国家另有规定者按规定办。
3、简述在神码版综合业务系统中信用社内部分户账账号组成结构(18位)?
答:第1-2位为联社号;第3-5位为网点号;第6-8位为业务代号;第9-10位为细目代号; 第11-14位为顺序号; 第15-16位为校验码; 第17-18位为币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