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必须坚持哪些原则?
答:做好深化改革试点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四个原则:
(1)必须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原则。农村信用社不同于其他金融机构,无论其所有权结构和管理模式如何改革,其经营的方向必须坚持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都要有利于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农民的增产增收。偏离了这一方向,就背离了改革的宗旨和目标。
(2)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改革试点中,要充分考虑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在产权制度设计、组织形式选择等方面,不搞“一刀切”,而要结合各地不同情况,实施区别对待,分类指导。
(3)要坚持按市场经济的发展取向进行改革。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建国后最早成立的金融机构之一,五十多年的发展历程,必然留有较重的计划经济的烙印,因此,农村信用社改革更要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明晰产权关系,改善法人治理结构,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能够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机构。
(4)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通过改革,要明确监督管理体制,切实发挥省级人民政府、国家监督管理机构、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以及农村信用社各个方面的积极作用,落实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