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一行三会出台107号文规范同业业务 力度空前
在多家媒体报道银监会“9号文”夭折之后,近日银行间市场传言蜂起,多位业内人士透露,“9号文”的替代性文件“107号文”已然下发,与此前网传9号文版本不同的是,该份文件为一行三会共同草拟,并经国办发文,以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
“国办107号文,各会口头传达,内容包括严禁过桥,通道,代持等绕8号文监管的业务模式,严禁非信贷科目放款,严禁帐外杠杆。”华东一位银行人士说。
11月市场流传的《商业银行同业融资管理办法》(即坊间所传的“9号文”)旨在加强银行同业业务的监管,主要内容包括:1)同业融资纳入全行统一授信体系,计算资本和拨备。2)不允许银行接受或者提供“隐性”或“显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3)禁止同业代付业务和买入返售业务中,正回购方将金融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转出等。
但随后有媒体报道,市场流传的银监会“9号文”,不代表监管部门处置同业业务的主要态度。该报道并称,目前“一行三会”正在共同起草一份规范金融同业业务的相关办法,而后再根据各自业态的具体特点,分头制定相应的执行细则,旨在通过协同监管,杜绝违规隐患。
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指出,对涉及面较广、影响较大的事件,国办有可能亲自发文,“这样做是符合体例的,…,而且政府网上没有107号文,应该是不公开,只有金融系统的部门才看得到。”
记者留意到,在中国政府网的“国务院办公厅发文”一栏,公开的国办发文从国办发【2013】106号文件后,就直接跳至国办发【2013】109号,107及108号文件并未公开。
华北一位券商人士表示,若107号文的规定真如传言所述,则力度将为前所未有之大,“一下几乎把信托和资管全部拍死了,这个太厉害了。”
9号文或影响银行业利润约一成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起草的《商业银行同业融资管理办法》(即坊间所传的“9号文”)或将于近期下发。这既是国内首份银行同业融资业务指导办法,也将是继银监会发文规范银行理财非标业务(俗称“8号文”)之后,对银行 “类信贷业务”展开的新一轮监管举措。
业内人士表示,“9号文”意在促使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去杠杆,即便最终定稿力度较此前市场传闻的要弱,但也会对银行资产负债结构产生巨大影响,并可能令银行业整体利润缩水5%-10%。与此同时,原有的信用融资渠道被收窄,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信用风险和融资成本,对实体经济短期内也会带来不利。
此外,“9号文”将压缩非标资产业务,促使银行增加对其他资产的配置额度,这将有利于增加利率债的吸引力,但其能否成为市场人士所期望的债市行情转向催化剂,还要看监管细则及其执行力度、央行货币政策、市场供需格局等诸多方面因素。
根据此前报道,银监会目前正就“9号文”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1)同业融资纳入全行统一授信体系,计算资本和拨备。2)不允许银行接受或者提供“隐性”或“显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3)禁止同业代付业务和买入返售业务中,正回购方将金融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转出等。
另据路透社报道,“9号文”已经定稿,且较网传版本有所放松。
力度:文件留 “后门”
随着网传“9号文”真容渐显,不少业内人士表示,该文件力度比预期的要弱,而且文件中留下“后门”,为银行规避操作提供了途径。
“看到这个(网传版本)文件,我感觉到了一线生机。”华中一位银行人士说。
他解释称,该文件在“适用对象”中,包含了大多数金融机构,但惟独漏掉了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这意味着基金子公司或将成为银行同业业务的一条重要通道,“我跟会里沟通过了,基金公司还是可以的。”
网传“9号文”中第三条显示:“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政策性银行、中资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放心保)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外国银行分行,以及中国银监会确定的其他金融机构。”
这其中并未包括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
华融证券研究部副总经理马兹晖亦指出,网传文件中定量指标很少,力度明显比此前市场预期要弱,“如果只是这个文,银行要”喜大普奔“了,不过风险就没法释放了。”
华东另一位城商行人士表示,以目前文件的力度,银行可以以“体外资金池”的方式进行规避,“外面找几个基金子公司或信托,搞几个产品,投资限制设宽泛点,然后代销,银行作为显性或者隐形的投资控制人。”
他并表示,由于网传文件中“适用对象”未包括基金子公司,因此该方式可以较低风险实现,“最典型的就是兴业了,他们体外有个兴业基金,直接就可以做,就是门槛稍微高了点,一般要100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