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19名预录人员放弃体检,根据递补规则,以下19人符合递补要求。现将递补预录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递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集合地点为体检中心三楼大厅。
体检全程封闭管理,未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1张。
4.考生近视的,请佩戴合适度数的眼镜。
5.首次体检费用由各市县行社承担,被体检人不承担任何费用。确需复查的,复查所产生的费用由被体检人自行承担。需复查人员及递补预录体检人员及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预录资格。
6.其他未尽事宜,如体检须知等以8月6日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