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用人评价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22]11号)、《江南农村商业银行2023年度校园招聘简章》、《江南农村商业银行2023年度春季校园招聘简章》有关规定,现将2023校园招聘替补人员分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江南农商行人力资源部联系。联系人:钱x,联系电话:0519-8xxx75。
扫描上方二维码咨询春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