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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枣庄市商业银行,经中国银监会批准2007年7月开业,2012年6月更名为枣庄银行,目前全行设有19个机关部室、2家异地分行、30家营业网点。自成立以来,主动适应新常态,砥砺前行,深入推进战略转型,各项业务稳步发展,有力支持了地方实体经济的发展。
为加快推进枣庄银行改革发展,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聘若干高管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枣庄银行总行行长1名、副行长1名;总行首席信息官1名;总行内审部门负责人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中央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金融规章制度,无不良记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团队协作能力及适岗能力,具有比较丰富的银行从业经验、较强的业务创新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
4.符合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
6.符合监管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总行行长1名
(1)中共党员,50周岁及以下(1970年4月1日后出生),本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6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10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
(2)应聘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现任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一级分行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且任职满3年以上;
②现任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地级市分行副行长及以上职务,且任职满3年以上;
③现任城市商业银行总行副行长及以上职务,且任职满3年以上;
以上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2020年3月31日。
2.总行副行长1名
(1)50周岁及以下(1970年4月1日后出生),本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6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10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
(2)应聘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现任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行长(正职)及以上职务,且任职满3年以上;
②现任城市商业银行总行部门中层正职、支行行长及以上职务,且任职满3年以上;
以上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2020年3月31日。
3.首席信息官1名
(1)45周岁及以下(1975年4月1日后出生),本科以上学历,从事信息科技工作6年以上(其中任信息科技高级管理职务4年以上并从事金融工作2年以上)。
(2)现任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高级管理职务,且任职满4年以上。
以上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2020年3月31日。
4.内审部门负责人1名
(1)45周岁及以下(1975年4月1日后出生),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国家或国际认可的审计专业技术高级职称(或通过国家或国际认可的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从事财务、会计或审计工作6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2年以上)。
(2)应聘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现任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地级市分行内审部门副职及以上职务,且任职满3年以上;
②现任城市商业银行总行内审部门副职及以上职务,且任职满3年以上;
以上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2020年3月3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对曾任职机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的。
6.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担任聘任职务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符合条件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和《承诺书》(见附件2),附件可登录枣庄银行官网www.zzbank.cc下载。一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工作证(单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工作成果和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电子版(PDF格式),连同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发枣庄市公开选聘枣庄银行高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开选聘工作办公室”)电子邮箱zzyhggxp@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职位名称+姓名”。
网上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4月20日下午5:00,以邮箱报名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市公开选聘工作办公室对报名人选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选聘资格,并将有关弄虚作假情形通报报名人员所在单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三)履历业绩评价。组织业内专家,按职位对符合条件人员的学历职称、任职经历和履历业绩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总分100分。根据履历业绩评价得分由高到低,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根据履历业绩评价情况,由市公开选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决定是否进入下步程序。
(四)面试。总分100分。对进入面试的人选,采取面对面方式进行面谈,了解应聘者的素质能力、职业性格、行为风险及职位匹配程度等。
参加面试前一天须携带报名表、承诺书及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单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工作成果和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交市公开选聘工作办公室复审。工作、生活在
山东省外的应聘人员,请提前申请并携带健康码,遵守枣庄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
(五)确定考察对象。按照履历业绩评价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每位人选的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得分由高到低,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六)考察和背景调查。市公开选聘工作办公室派员对考察对象的素质、能力和业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并对考察对象学历、履历、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背景调查。
(七)体检。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与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出现缺额的,由市公开选聘工作办公室决定是否递补。
(八)聘用。综合人选素质、履历业绩和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研究提出拟聘人选名单,经监管部门任职资格审核通过后予以聘任。
四、管理和待遇
(一)聘任管理。拟聘任人选须在入职前辞去原单位所任职务。对聘任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双方签订协议,约定权利义务。试用期满,对考核合格的人员予以聘任。
(二)薪酬待遇。行长、副行长实行年薪制,年薪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延期支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根据枣庄银行人才引进办法确定有竞争力的待遇。对符合枣庄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按照政策规定享受相关人才政策待遇。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选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2—8021827,8021828;手机:1526322916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复审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市政大厦708房间
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