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农村信用社招聘 > 浙江省农村信用社招聘 > [浙江]2017年玉环农商银行员工招聘核准笔试准考证号及考场安排公布

[浙江]2017年玉环农商银行员工招聘核准笔试准考证号及考场安排公布

发布时间:2017-02-22 15:30  来源:浙江省农村信用社招聘 查看:打印  关闭
银行招聘网(www.yinhangzhaopin.com)温馨提示:凡告知“加qq联系、无需任何条件、工作地点不限”,收取服装费、押金、报名费等各种费用的信息均有欺诈嫌疑,请保持警惕。

  2017年玉环农商银行员工招聘核准笔试准考证号及考场安排公布
  一、笔试科目和时间
  《职业能力测试》:2月25日上午9:00—11:00;
  《申论》:        2月25日下午13:30—15:30;
  《专业科目测试》:2月25日下午16:00—17:30。
  二、考点与考场安排
  (一)考点:玉环城关中心小学3号教学楼(广陵南路3号)。
  (二)考场设置:共2个考场。各考场依准考证号分布如下:
  1.科技(软件开发)、文字综合(文秘)、基建管理(工民建)岗:
  第一考场(17人):17225060105——17225060121
  2.营销储备岗:
  第二考场(21人):17225060201——17225060221

考场

姓 名

准考证号

考场

姓名

准考证号

第一考场

叶坚静

17225060105

第二考场

蒋丽萍

17225060201

董礼贤

17225060106

张苗苗

17225060202

陈恒

17225060107

黄杰

17225060203

金威

17225060108

林如燕

17225060204

苏光鹏

17225060109

梁世舟

17225060205

冯炳辉

17225060110

项攀

17225060206

毛倩倩

17225060111

苏思达

17225060207

张迎

17225060112

徐梦霞

17225060208

陈嘉颖

17225060113

吴雷

17225060209

林欢欢

17225060114

黄文君

17225060210

张钰媛

17225060115

吕仁业

17225060211

林辰

17225060116

王彬铭

17225060212

郭婉婉

17225060117

戴音钧

17225060213

陈希茜

17225060118

王黛雅

17225060214

叶兰鹏

17225060119

王林霞

17225060215

游树斌

17225060120

张琼燕

17225060216

林枫

17225060121

顾煜琦

17225060217

 

 

陈霞

17225060218

 

 

刘达宏

17225060219

 

 

高婉杨

17225060220

 

 

周丹红

17225060221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按照考点大门口指示的考场分布示意图找到对应考场,并在指定座位就坐,否则取消笔试资格。
  (二)考生应严格遵守附后的《考场规则》和《应试人员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笔试现场开考前不再宣读。
  笔试考场规则
  一、应试人员在考试前15分钟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按准考证号码对号入座。入座后应将身份证、准考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
  二、开考铃(哨)响后,应试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正式开考6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
  三、笔试为闭卷,应试人员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四、开考铃(哨)响后,应试人员应首先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码。不得在装订线外作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作废。
  五、按试卷首部说明,用2B铅笔填涂、黑色或蓝色水笔书写考生信息,并用黑色或蓝色水笔规范作答;如需在答题卡上作答的,应使用2B铅笔填涂答题信息。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计算器。
  六、考试结束铃响,立即停止答卷,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场,严禁将试卷题本、答题卡带出考场,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七、应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保持考场安静,考场内不准吸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2017年玉环农商银行员工招聘笔试
  应试人员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为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试成绩无效,按违纪处理,并视情终止考试,劝其退出考场。
  1、交头接耳,左顾右盼;
  2、夹带资料考试的;
  3、使用移动通信、电子记事本(电子字典)等器材的;
  4、考试结束后继续答卷的;
  5、有其它作弊行为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试卷按零分处理。
  1、未使用考试规定用笔答题的;
  2、错填姓名、准考证号的;
  3、考试开始后未按准考证的考场和座位考试的;
  4、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之外填写姓名、准考证号、作标记或未在试卷规定位置上作答的;
  5、试卷带出考场的。

分享到: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