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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根据用工单位湖州市商业银行长兴支行因业务发展需要,向社会招聘临柜员工若干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年龄、形象方面:年龄在24周岁(含)以下,品貌端正,身体健康; 2、政治、思想方面:能坚持原则,具有责任心,无违规、违法乱纪等不良纪录; 3、学历、专业方面: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为金融学、会计学、市场营销、经济学、国际贸易、财务、投资理财等经济管理类专业。 4、户籍及其他方面:仅限于长兴县户籍。 二、用工方式 录用人员与湖州雷博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简称湖州雷博中心)签定劳动合同,并受湖州雷博中心派遣到湖州市商业银行长兴支行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内有违规违法行为,无法适应相关工作,终止劳动合同。 三、录用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笔试后按分数高低入选,进入短期技能培训、再测试后择优录用的方式。其中笔试内容如下: 1、时政及职业道德占20%;2、经济金融基础知识,占40%;3、写作,占40%。考试题类型:单项选择20%、多项选择20%、判断20%、作文40% 2、面试、笔试、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9日上午9:00至11:00; 2、报名地点:湖州市商业银行长兴支行(长兴县雉城镇县前中街167号) 联系人:王红霞联系电话:6035021、15905728302 3、报名时出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证件彩色照片二张。 用工单位:湖州市商业银行长兴支行 招聘单位:湖州雷博中心 200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