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发行与承销 > 证券发行与承销备考:上市推荐人的条件

证券发行与承销备考:上市推荐人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0-06-12 19:09   来源: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发行与承销 查看:打印  关闭

重要提醒:本网站所发布内容为转载资讯,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内容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凡私自告知添加联系方式、保证无条件入职、收取各种费用等信息,请保持高度警惕,防止上当受骗造成各种损失。

银行招聘考试备考资料

  1.上市推荐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多选) 
  (1)具有交易所会员资格;
  (2)从事股票承销工作或具有交易所认可的其他资格一年以上且信誉良好;
  (3)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负责推荐工作的主要业务人员熟悉交易所有关上市的业务规则。
  2.符合条件的会员应当(每年)向交易所提出资格申请,经交易所审查确认后,取得上市推荐人资格。会员受到中国证监会暂停或取消股票承销业务的处分的,交易所相应(暂停或取消)其上市推荐人资格。(单选、判断)
  3.会员申请上市推荐人资格应提交的申请文件:(多选)
  (1)申请书;
  (2)会员资格证书;
  (3)承销资格证书或交易所认可的其他资格证书;
  (4)主要业务人员简历;
  (5)最近一年上市推荐业务的情况;
  (6)上市推荐协议书,须附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发行人情况调查表;
  (7)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更多资料:

分享到:

与本文相关的信息

更多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