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在运行过程中会发生许多行为,如分红派息、配股、(可转债或优先股等)转股、回购、赎回、吸收合并、分立、要约收购、破产、以及召开股东大会等等。这些公司行为涉及证券发行人和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证券公司也可能有不同程度的介入,提供一定的服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介入一方面是因为负有法定的登记职能,需要处理公司行为可能产生的发行登记、变更登记和退出登记,如配股、转股等;另一方面也可能受发行人委托,协助发行人处理红利发放、代为组织股东大会投票等事务。而证券公司作为连接投资者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中介机构,也发挥了很多作用,例如代投资者收取红利、组织投资者参加投票等。因此,这一部分内容虽然严格来说不属于经纪业务,但与证券公司也有直接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