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简介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银行)是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2005年12月30日成立,2006年2月正式对外营业,总部设在
天津。发起设立阶段就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2020年7月16日成功在
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渤海银行具有显著的后发优势,致力于打造成为客户最佳体验的现代财资管家。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2021年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中,渤海银行位列第111位,较上年提升22位,在国内银行排名中提升至22位。
成立以来,渤海银行抓住多项国家战略实施与金融科技发展带来的时代机遇,已形成业务网络辐射全国、国际化业务蓄势待发、技术产品创新快速迭代的态势,高质量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截至2021年末,已在25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5个副省级城市中的64个重点城市及特别行政区建立一级分行36家、二级分行32家、支行192家。支行级以上分支机构260家,社区小微支行29家,正式开业机构网点总数达到289家。截至2021年6月末,渤海银行资产总额达到人民币1.56万亿元,比2020年末增长11.97%;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58.03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人民币53.45亿元,同比增长5.90%。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验丰富的专业型、技术型、复合型管理人才,报名人员可直接通过前程无忧在线提交申请,报名时间截至2022年2月12日。
二、招聘岗位信息
(一)招聘岗位
1.分行副行长/行长助理(分管公司银行业务)4名,工作地点为
上海、
合肥、
重庆、
宁波等城市;
2.分行副行长/行长助理(分管零售银行业务)2名,工作地点为
福州、宁波等城市;
3.分行副行长/行长助理(风险总监)1名,工作地点为
武汉等城市;
如应聘人员有意向报名其他分行或总行部门管理岗位,请在报名表中注明。
(二)岗位描述
1.分行副行长/行长助理(分管公司银行业务)
①根据全行公司业务条线年度经营计划,全面组织、推动、管理分行公司业务条线(含辖内机构)业务活动开展。
②按照总行战略发展规划和总行下发的年度综合预算,拟订分行公司业务条线年度预算实施方案及年度经营计划,并严格按照总行确定的预算及分解计划执行。
③协助行长负责分行公司银行业务的管理、风险防范及授权,处理并解决业务工作中的疑难、复杂问题。
④收集市场变化和客户潜在需求,分析经济发展趋势,负责制定与实施业务竞争和发展策略及措施。
⑤负责分行公司银行业务合规准入管理、信贷资产总量和流量管理,经营数据及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应用和管理。负责大中型企业客户和机构客户的营销拓展和推动管理,跟踪分析市场信息和业务需求,组织、协调分行公司业务条线部室管理的产品、服务资源及行外业务资源,为企业客户和机构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
2.分行副行长/行长助理(分管零售银行业务)
①根据全行零售业务条线年度经营计划,全面组织、推动、管理分行零售业务条线(含辖内机构)业务活动开展。
②按照总行战略发展规划和总行下发的年度综合预算,拟订分行零售业务条线年度预算实施方案及年度经营计划,并严格按照总行确定的预算及分解计划执行。
③协助行长负责分行零售银行业务的管理、风险防范及授权,处理并解决业务工作中的疑难、复杂问题。
④收集市场变化和客户潜在需求,分析经济发展趋势,负责制定与实施业务竞争和发展策略及措施。
⑤负责分行零售业务条线各种渠道的组织管理和资源整合,负责支行网点的组织建设及零售业务的营销推动,负责零售业务数据支持和日常行政管理。
3.分行副行长/行长助理(风险总监)
①全面组织分行风险管理团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总行的有关方针、政策计划、制度规定、工作措施等,确保各项风险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实施。
②负责分行授信项目审查的管理工作,包括授信审查的制度建设、权限内授信项目的审批、需上报总行审批授信项目的复审及对分行审查员审批权限项目的事后核查,以及其他与授信有关的管理工作。
③负责分行押品的鉴价管理,包括对入围评估机构资质核查、审核权限内审批项目的押品鉴价及上报总行项目鉴价的合理性审核,以及其他鉴价有关的管理工作。
④负责分行放款审查的管理,包括放款审查的制度建设、日常操作管理、事后监督管理、例外事项的审批及其有关的管理工作。
⑤负责授信合同用印的审批。组织开展与分行授信相关的合规工作,包括组织本部门人员开展相关制度学习、督促开展合规检查和整改,确保分行授信工作合规有序开展。
⑥负责分行授信及非授信法律文书会签的审批。
(三)应聘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熟悉商业银行监管法律法规和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风险合规意识强,遵纪守法,无不良从业记录。
3.认同渤海银行的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
4.从事金融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9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2年以上)。
5.应聘分行副行长,应在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二级分行副行长、一级分行部门副总经理(含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任职满1年,或二级分行行长助理、一级分行部门总经理助理(含相当职务)任职满3年;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规模相当的地方法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一级分行行长助理、总行部门总经理助理(含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任职满1年,或一类支行行长、一级分行部门总经理(含相当职务)任职满3年。
应聘分行行长助理,应在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二级分行行长助理、一级分行部门总经理助理(含相当职务)任职满1年;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规模相当的地方法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一类支行行长、一级分行部门总经理(含相当职务)任职满1年。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
7.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8.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任职回避的有关要求。
9.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
10.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