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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司信贷》第十章考点(4)(3)

发布时间:2010-11-23 13:51  来源:公司信贷 查看: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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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既要重视诉讼,更要重视执行

  对诉讼的案件,既要认真做好诉讼前和诉讼期的各项工作,以确保胜诉,更要注意执行。诉讼的目的是为了收回贷款,执行才能使贷款得以收回。因此,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借款人仍拒不执行的,要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确保贷款的收回。

  (4)在依法收贷工作中要区别对待

  对那些承认债务,确实由于客观原因,一时没有偿还能力的企业,银行静般不必采取诉讼方式,但应注意催收,避免超出诉讼时效。同时,应充分利用信贷工作的优势,帮助企业增强偿还贷款能力,使银行能全部收回贷款。

  四、贷款总结评价

  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客户经理应对贷款项目和信贷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便于其他客户经理借鉴参考。贷款总结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

  ①贷款基本评价。就贷款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重点从客户选择、贷款综合效益分析、贷款方式选择等方面进行总结。

  ②贷款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说明针对问题采取的措施及最终结果,从中总结经验,防范同类问题重复发生,对发生后的妥善处理提出建议。

  ③其他有益经验。对管理过程中其他有助于提升贷后管理水平的经验、心得和处理方法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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