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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我市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预报名工作将于2011年3月25日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报名程序及要求
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两个步骤。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在网上预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非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同步进行网上确认。
(一)网上预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3月25日至4月10日期间,登录珠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zhicpa.org)或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专业阶段考试网上报名专栏实施网上预报名,选择考区,并真实地填报相关信息,上传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报名成功后,获取网报编号并打印网络报名表。如有考生确实符合报考条件,但未能通过计算机审核致使网上预报名不能成功的,可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咨询(电话010-88250019,88250110)。
(二)现场资格审核
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4月18日至4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不含公休日),到珠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持网络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并缴纳考试报名费。
非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在网上预报名阶段,可直接通过报名系统在网上支付报名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确认,无须再进行现场确认。详细报名情况请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珠海考区报名简章》。
现场资格审核地址:珠海市香洲工业北区兴华路150号4楼(市财政局对面楼)。考生可乘座13路、16路、17路、18路、55路、68路、99路公交车到大镜山站下车。
联系人:邱小姐蒋小姐电话:25293582529357
珠海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