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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须知-成绩管理

发布时间:2011-09-28 15:30  来源:注册会计师资讯 查看: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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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管理
  (一)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有效答卷由财政部考办统一组织集中评阅。
  (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各科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确认后,12月中下旬由财政部考办发布,并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站上开通网络查询功能。
  (三)考试成绩发布后,地方考办应向考生制发成绩通知单。对考生提出考试成绩核查申请的,地方考办应及时汇总,并在规定日期内按规定格式上报财政部考办(具体手续可在12月下旬关注中国注会协会网站和当地财政局网站上的通知)。
  (四)财政部考办按照成绩核查工作有关规程及时组织成绩核查工作。成绩核查结果由财政部考办向地方考办发布,并开通网络查询功能。地方考办应向考生制发成绩核查结果回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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