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
第十二章 企业所得税
知识点四、收入确认的具体规定
编 号 |
具体项目 |
相关规定 |
1 | 转让财产收入 | 新增: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
2 | 股息、红利等 权益性投资收益 |
按照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新增: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
3 | 利息收入 | 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
4 | 租金收入 | 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新增: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
5 |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 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 |
3-5共同关键词:按合同约定的应付的日期确认。 | ||
6 | 接受捐赠收入 | 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
7 | 分期收款销售货物 | 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
8 | 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 |
9 | 产品分成方式取得的收入 | 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
10 |
销售商品 | 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
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 ||
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 ||
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 ||
11 | 提供劳务 | ①安装费。应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 |
②宣传媒介的收费。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广告的制作费,应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 ||
③软件费。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 ||
④服务费。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 ||
⑤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 | ||
⑥会员费。只有会籍,其他服务或商品另收费的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入会员后,不再付费或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 ||
⑦特许权费。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 ||
⑧劳务费。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 ||
12 | 售后回购方式 | 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
13 | 以旧换新 | 销售商品按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
14 | 折 扣 | 商业折扣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
现金折扣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 ||
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 ||
15 | 买一赠一 | 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
16 | 其他收入的范围 | 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