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晚报发展需要,拟招聘采编人员若干名,具体专业及条件如下:
《福州晚报》采编岗位:
(1)“211”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新闻、中文、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
(2)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竞争意识。
(3)有一定的采编工作经验或实习经历,有见报文章。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请有意应聘的人员,将简历(附相片)、作品寄至福州日报社组织人事部。
应聘人员原则上试用期半年。经正式聘用后,享受我社社聘员工待遇,按规定缴纳社保、医保、公积金等,并享有其他福利待遇。
联系方式:
邮件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小柳路85号福州日报社组织人事部;邮编:350025;电话:0591-83762109。
(此招聘公告长年有效)
福州日报社
2010年5月31日